嫌ldquo挡门脸rdquo破坏

感觉马路上的绿化树木

挡住了公司门面的光线

张某某和丁某某

毁坏了公司门前的

三十棵绿化树

二人因此领刑

近日

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

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被告人张某某

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判处被告人丁某某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

年11月20日19时许

在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

被告人张某某、丁某某

故意毁坏绿化带内的

三十棵紫叶李观景树

经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被损毁景观树价值元

另查明

两被告人所在公司

于年11月24日

进行了绿化恢复

且规格、种类、数量等

均符合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丁某某

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

其行为

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应予惩处

张某某、丁某某

被传唤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系自首

且将破坏的绿植恢复

依法可从轻处罚

张某某、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可从宽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大家路边的绿化树属于国家财产无论是因为树遮挡了阳光还是招虫子等其他原因个人都无权擅自砍伐

审核/王磊主编/祝本奇

记者/翟丽娜通讯员/郑文慧

编辑/张妍刘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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