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狂了宁乡有人为了这个居然上树你咋不

近日,多位网友反映

宁乡城区种植的景观树的果实

被人随意采摘,果树也遭到了破坏

近日,宁乡城区内人行道旁的绿化带有很多紫叶李都长出了果实,硕果累累,成为了路旁美丽的风景,但是“好景不长”,小编听说,绿化带内的李子树遭到了市民们的“打劫”???了解后发现原来是出现了随意采摘李子的现象。“果子还没成熟,就已经被人摘得差不多了,甚至有人将整个树枝都折下来了。”市民欧阳女士说。

位于花明路附近的紫叶李景观树,树枝已被折断(图片:喻恩来)

网友拍摄的照片上,已有市民爬上树进行采摘

路旁的杨梅树也未能幸免。还有更厉害的直接拿塑料薄膜铺上地上,人则爬上树疯狂摇树。为了摘杨梅就能上树,为了别的岂不是可以上天了。

对于这种在路边采摘景观紫叶李的现象

来看看市民朋友怎么说

▼▼▼

市民刘先生:“像路边的李子,卫生条件肯定是有问题的,汽车尾气的污染,第二还有安全,人来人往的,还有车子,不安全。”

市民王小姐:“我觉得这个李子是公共财产,先不说它的口感怎么样,作为公共财产市民就不应该私自去摘。另外还有一些摘杨梅和桃子的。我觉得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应该明令禁止”

好好的景观被人们破坏了

那么,绿化带里的果子真的能食用吗

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科普小知识

紫叶李其实并不好吃,也不卫生

紫叶李,别名红叶李,蔷薇科李属落叶小乔木,高可达8米,原产亚洲西南部,中国华北及其以南地区广为种植。叶常年紫红色,著名观叶树种,孤植群植皆宜,能衬托背景。

紫叶李树果的果子本身没有毒,但是这个果实并不好吃,又酸又涩。不同于普通的李子树,这些树常年生长在路边,每天遭受汽车尾气的侵害,果实里肯定会吸收到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加上未成熟的紫叶李果实含有大量的鞣质和有机酸,脾胃弱的人食用后,会伤及脾胃。

温馨提示

一、没熟的李杏含氢氰酸千万不能吃

“未成熟且苦涩的青李不可食,含有氢氰酸,人吃后比较危险。”“症状轻的是肚子痛、拉肚子、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重的甚至会出现呼吸困难、意识障碍、全身痉挛等症状。”

二、路边果实不宜食用

你自己想一想种植在路边种植在路边的果子都吸收了大量汽车尾气和粉尘等污染物。想想吸收了那么多脏东西的果子你吃进肚子里?,危害不用说你也懂的!

公园和路边绿化带中种植的果木大多为观赏性的,观赏果木结出的果实口感酸涩,不宜食用,无论从口感还是营养上都不及果园里的果实。

此外路边的果实果木会打农药,除虫减害,保持绿化美观,观赏性的果木实在不适宜食用。

三、攀爬树木太危险

部分市民采用爬树登高等方式采摘,不仅影响了树的美观,也容易发生一些危险。

为了采摘果实上树或站在路边打果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毁坏景观不说,自己受伤了可怎么办?

四、公共财产你也敢动?

路边的果实本来就是公共景观,是属于大家的公共财产,擅自采摘本来就不合法。

果子虽诱人

但是大家还是要做到遵纪守法

不要破坏了路边美丽的风景

希望大家可以自觉点

如果身边有家人朋友在做这件事

能够劝导他们不要采摘

让芳香停留在原本的地方

新闻多一点

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据悉,某山村民委员会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景区是否该承担责任及具体责任的大小。

花都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对于被告某景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在本案中,杨梅树本身是没有安全隐患的,是吴某不顾自身年龄私自上树导致了危险产生。

其次,根据原告方提交的照片及被告某山村民委员会提交的对村民黄某的询问笔录及视频,能够证明确实存在游客或村民私自上树采摘杨梅的现象,被告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应当意识到景区内有游客或者村民上树采摘杨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但其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3A级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被告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的亲属赔偿.17元。

新闻多一点来源:广州日报

END

校审

刘飞平

编辑

何聪

校对

吴戍疆

宁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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